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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化工(000698)诉讼时效临近,提醒广大投资者莫要错过时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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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(000698)于2023年4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。2025年9月30日,公司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〔2025〕5号),并据此自2025年10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变更为“ST沈化(维权)”。2025年11月28日,公司正式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5〕7号),监管机构对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最终行政处罚。

 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指出,随着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的正式下达,针对沈阳化工(ST沈化)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索赔诉讼已具备正式启动的法律前提。在相关期间内投资受损的投资者(包括个人及机构),现可依法提起诉讼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  索赔区间:

  根据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凡在以下时间段内进行交易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,均有权提起索赔:(沈阳化工维权入口)

  买入期间: 于2019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买入沈阳化工(000698)股票。

  卖出或持有期间: 并在2023年4月2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。

  投资者需准备的索赔材料:

  1. 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:

  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印章。

  对账单需涵盖从首次买入(2019年3月21日或之后) 至全部卖出之日(若仍持有则到打印当日)的所有交易记录,须清晰显示交易日期、成交价格、股数等信息。

  2. 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(个人)/营业执照复印件(机构)。

  3.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信息查询确认单。

  牛彬律师声明(牛彬律师专栏)

  上述索赔条件是基于目前已生效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所认定的事实及法律规定的明确主张,最终可获赔范围及金额需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确定。建议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及时准备材料,以免错过诉讼时效。

  (本文由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供稿。牛彬律师执业已超24年,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领域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,已成功代理数百起投资者维权案件。)

沈阳化工(000698)诉讼时效临近,提醒广大投资者莫要错过时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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